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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均年薪百万不是秘密,被老婆晒8.25万月薪的中金员工却被停职?

2022-08-01 16:03:48      点击:

薪酬调查 薪酬调研

确实,小红书女博主晒出的老公月薪资是8.25万,折合年薪99万,尚不及中金2020年115.57万的人均年薪,公司将其停职似乎是有不合理之处,更像是在“遮遮掩掩”。




前段时间有炫富坑爹的“周吉利”,最近又冒出一个坑老公的女博主:



事情还要从7月28日晚间说起,当晚一则“90后券商交易员月入超8万”的截图在网上疯传,看图是任职于中金公司的某90后男生开具的“收入证明”中,月薪资赫然写着8.25万,文末有中金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红章。



花式炫高薪一时间引发热议,而炫耀者不是别人,正是刚刚领证才半个月的妻子,该女据传也从事证券行业,任职于华创证券。



此女就这么火了,大家纷纷扒出她之前在小红书上的动态发文,才发现此人“炫耀成性”,之前曾经炫过名牌包包,亦有炫耀买均价7.95万/平“长安悦玺”高档楼盘的博文,而根据均价推算,她看重的152平四室两厅的户型,预计总价在1200万以上。




炫耀高工资本来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,谁让人家老公有本事、有学历、有业务能力呢?但这次雇主中金公司先急了,直接把涉事员工停职调查了,女子这次彻底是把新婚不久的丈夫给坑惨了。



中金为什么要把涉事职工停职?仅凭8.25万的月薪吗?大概率不是,毕竟券商行业人均薪资较高是业内外都知道的,也不是什么秘密,况且数据显示,中金在2015年上市前的招股书上披露了人均年薪是125万元,2020年和2021年的财报显示,平均薪资是115.57万元和98.3万元。



说白了,不管“收入证明”中8.25万的月收入有无水分,涉事员工的年薪也就刚刚“及格”罢了,甚至还不及公司人均收入。



一方面,中金公司人均薪资在100万以上,这又不是什么秘密;另一方面,涉事员工薪资又不是最高的,也就刚及格。从这两方面讲,中金将其停职调查实属不应该。




也有一些人猜测,中金之所以把涉事职工停职,实际上是为了避免制造矛盾,毕竟社会上五六千月薪的还有一大把,人家一个月的收入就顶的上咱们一年的收入,能不制造矛盾吗?



这个观点不无道理,虽然中金公司不是全资国企,但股东中毕竟有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国有成分,而且还是占股40.11%的大股东,高收入的披露难免刺痛普通劳动者的心——“有国有资本参股的企业,职工赚钱这么容易吗”?



另一原因当然也与中金公司是港交所的上市企业有一定的关系,对于股民而言,大家最为关心的是上市公司的业绩、股价、市值、涨跌,持有中金股票的股民赚了也罢。



倘若是亏了,再一联想到职工如此高的薪资,股民能“咽得下这口气”吗?无疑站在了股民的对立面上,制造了本可以避免的矛盾,“停职”处理也算是给股民一个交代。




“老婆晒工资老公被停职”,中金公司如此处理,大概率是出于“保密协议”的要求:



无论中金公司等券商的人均薪资是不是秘密,个人工资大概率是不能对外泄露的,这一点当女博主在花式炫耀的时候,下面早有人评论“你知道你老公的公司禁止对外透露工资水平吗”?



本来是围观网友善意的提醒,没想到博主并未Get到网友的意思,依然我行我素,非但没删帖,反而反问到“上市公司会在年报里披露员工薪资情况,他的薪资还不是没有达到平均水平吗”?言外之意是自己炫耀工资完全“合情合理合法”,大有炫耀到底的意思。



确实,按照相关要求,上市公司确实是要在年报中向股民或投资者披露员工平均薪资,这是基本要求。




但是具体到个人就不是这么回事了,实际上像中金公司这样如此大规模、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司,一般在入职的时候都会与每个职工签订“保密协议”,其中之一就包括薪酬保密条款,比如写明“严格执行公司的薪酬保密要求,并提醒家属配合做好薪酬保密工作”等类似的条款。



这次涉事员工被雇主停职调查,大概率是依据之前所签订的保密协议,中金公司的做法完全合理合规。



其实“停职”还是最轻的处罚,倘若违反了保密原则或《公司员工手册》,雇主甚至可以以“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”事由,依法将其开除。




透露个人薪资就被雇主开除,这并非是危言耸听,之前就上演过类似案例,而法院一审二审均支持了雇主开除的决议:



举个现实中发生的例子,李某就职于上海市某知名外企,入职时就与公司签订了书面“薪资、奖金保密制度”,且员工手册中也写明了“不得向他人透露自己或他人的薪资、福利待遇等情况,不得询问、讨论薪资水平”。



一次偶然的机会,李某发现同岗位同事的工资是33万,而自己只有26万,这让李某觉得非常不公平,于是给上司发邮件反映此事。



当天,人力资源部便知道了李某讨论工资的事情,于是出具了“解聘劳动合同通知书”,李某因此失业。失业后的李某随即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裁决原雇主给予解聘赔偿,标准按照N+1。



一审认为,李某已在入职时自愿签订了薪酬保密协议,且员工手册中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,因此其传播个人、他人工资水平的行为,应当认定为“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”,而公司据此给予开除,是无需做出赔偿的。



李某不服,后来又提起上诉,但二审维持了一审原判。最终,李某因未履行薪酬保密协议而被开除,且无法获得经济赔偿。



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,假设中金公司的涉事员工也签署了类似的薪酬保密协议,或者员工手册中也有类似的规定,那么“停职”可能仅仅是第一步,下一步给予开除处理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



这个女博主不一般,仅仅是为了在虚拟的网络上满足自己的虚荣心,没成想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新婚不久的老公给“坑”了,追悔已经莫及了,这不是自断财路、自毁前程吗?中金公司对其停职的处理完全正当。



券商、投行等金融行业工资高是业内外都知道的“秘密”,但你别拿出来炫耀啊,尤其是上市公司或者担负着更多社会责任的国有公司,如此炫来炫去岂不是扎痛了底层摸爬滚打、低收入者的心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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